
被婚姻背叛之后,原配状告小三赔礼道歉并讨回夫妻共同财产能否成功?
关键词:婚姻纠葛、赠与合同纠纷、精神损害赔偿、赔礼道歉、法律边界、社会道德
引言:一段看似美满的婚姻,背后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忠诚与背叛交织,情感与法律碰撞。杨某、刘某、黄某三人都是同事关系。杨某和刘某开启了办公室恋情,谁料刘某和黄某才是原配!本文将带你走进这场充满争议的赠与合同纠纷案,探讨精神损害赔偿、赔礼道歉诉求背后的法律依据和社会道德规范。
案情简介:
杨某和刘某、黄某曾是同事关系。她从未想过,她平静的生活,因他们的婚姻而掀起惊涛骇浪。刘某和黄某在大学便是情侣关系,毕业后双双来到同一家公司工作,他们感情很好,很快就结了婚。由于公司禁止办公室恋情,刘某一直在公司保持单身人设,加上刘某长相帅气、性格大方,为人豪爽,在公司里很受欢迎。2020年开始,刘某借着工作的名义和杨某聊天。之后他开始频繁地向杨某发微信红包和转账。杨某一开始以为刘某是想和她交朋友,后来才慢慢发现,刘某对她有着超出朋友的感情。杨某拒绝过他,但刘某总是坚持不懈。刘某经常给杨某买礼物,带杨某出去玩,甚至给杨某买机票,让杨某和他出去旅游。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2022年12月,黄某发现了刘某的秘密。愤怒的黄某找到了杨某,质问她为什么和她的丈夫刘某在一起。杨某懵了,不敢相信这么狗血的事情会发生在她身上,杨某承认了刘某对她的追求,并告诉黄某,她从未想过要破坏她的家庭。黄某很生气,她让杨某把刘某给她的钱全部还给刘某,并向她赔礼道歉,否则就将此事曝光在公司群内部,让她身败名裂。
杨某耐心地向黄某解释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但黄某已被愤怒冲昏头脑,认为是杨某勾引了自己的丈夫。不久,黄某把杨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杨某退还所有钱财和礼物,并承担律师费用,并向她赔礼道歉。
在法庭上,黄某的诉讼请求是否会得到支持?
矛盾焦点
1.黄某的精神损害赔偿及律师费用诉求是否会得到支持?
2.此类案件中原配要求感情第三者赔礼道歉的诉求合法吗?法律会支持吗?
律师分析
1.黄某的精神损害赔偿及律师费用诉求是否会得到支持?
本案的案由系赠与合同纠纷,无论本案中被告与第三人系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或赠与法律关系,被告自始至终均未侵害原告的任何权利,被告未作出侵权事实,本案也并非侵权之诉,原告基于赠与合同纠纷主张精神损害及律师费用,不具有法律与事实依据。
2.此类案件中原配要求感情第三者赔礼道歉的诉求合法吗?法律会支持吗?
关于原配主张第三者向其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及承担本案的律师费用,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但我国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夫妻双方如有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企图发展不正当男女关系,此类行为违背夫妻忠诚义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挑战道德底线,其行为应受到社会谴责。对于第三者在明知对方有配偶后未在日常交往过程中保持交往界线并收受赠与的钱款,此类行为不仅损害了对方原配的财产权益,也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同样也应受到社会谴责。
最终法院判决如下:
一、确认第三人刘某与被告杨某之间的赠与行为无效;
二、被告杨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原告黄某 45254 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三、驳回原告黄红艳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提醒我们,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忠诚,尊重对方的财产权。同时,也提醒我们,在处理婚外感情时,应当谨慎行事,避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在此,我们衷心希望黄某能够认识到以威胁和曝光的方式来处理家庭问题并非明智之举。情感的纠葛固然令人痛苦,但法律和道德的边界不容逾越。我们呼吁黄某回归内心的善良,与丈夫坦诚相对,共同面对婚姻中的困境。通过沟通和理解,或许能够找到解决问题的钥匙。请记住,真正的力量不在于对外界的威胁,而在于内心的坚韧和智慧。给彼此一个机会,让时间治愈伤口,让爱重新生长。杨某同样是这段复杂关系的受害者,她不应成为泄愤的对象。
(本文仅代表律师办案经验总结和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法律意见)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