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流程

 

注意事项

 

一、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请您与指定的律师签订一份正式的书面合同。合同上需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并由您亲自签名。若代表单位委托,还请加盖单位公章,以示正式。

 

二、代理费用请直接支付给律师事务所对公账户,以确保资金的安全与透明。支付后,请不要忘记向律师事务所索取正式的发票作为凭证。

 

三、为了维护良好的委托关系,请您不要向律师个人提供额外的报酬或礼品。

 

四、若您对合同内容有任何疑问或不理解之处,请在签订前向律师详细咨询,以确保双方的理解一致。

 

五、在签订合同前,请务必让承办律师向您说明可能涉及的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的风险。

 

六、合同签订后,需要您积极配合承办律师,提供案件的相关情况和真实材料。若委托人有所隐瞒,律师可能无法继续为您提供辩护或代理服务。

 

七、若委托事项涉嫌违法,或您利用律师服务从事违法活动,律师将有权拒绝继续为您提供辩护或代理。

 

八、若您无正当理由中途终止委托合同,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权利与对方和解,已支付的律师服务费将不予退还,视为律师服务已履行完毕。

 

九、若您在委托过程中发现律师有违反职业道德或执业纪律的情况,敬请及时与我所执行主任黄亮先生联系(电话:18981988817),我们将竭诚为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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