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什么是起诉?怎样区分民事诉讼、刑事自诉、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称为起诉。
民事诉讼:公民因婚姻家庭纠纷,或者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因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财产权益争议,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刑事自诉:公民对下列三类案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一)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已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具体来说,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侵犯知识产权案等。对于这些案件,如果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了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权利,且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称为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如下:
(一) 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
(二) 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 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 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 有明确的被告;
(三)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被告可以反诉原告吗?
被告针对原告所提诉讼请求,可以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目的是抵销或吞并原告的诉讼请求。例如:某甲要求乙返还其走失的牲畜,乙提出反诉,要求甲赔偿乙在饲养该牲畜期间的损失等。
反诉要注意以下四点:
(一) 反诉要以本诉为基础,没有本诉,就没有反诉。
(二) 反诉与本诉必须具有相同性质并适用同一诉讼程序,必须与本诉有联系。
(三) 当事人提起反诉,应在举证期限届满以前提出。
(四) 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同一人民法院提出。
四,民事简易程序中当事人能否口头起诉?
根据法律规定:原告本人不能书写起诉状,委托他人代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原告口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予以准确记录,将相关证据予以登记。人民法院应当将上述记录和登记的内容向原告当面宣读,原告认为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捺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