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事 | 夫妻在《婚内协议》中约定一方在离婚时无条件放弃抚养权是否有效? 发布日期:2024-10-17 作者:胡晖、欧海丽 1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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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往往会在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上遇到问题。因此有的夫妻双方为了避免出现此类问题,会选择签订一份协议约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但协议中关于抚养权自愿放弃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吗?

 

案情概述


张三(男)与李四(女)于2018年结婚,婚后育有两子。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张三经常出轨行为让这段婚姻逐渐走向破裂的边缘。2022年3月,为了挽回婚姻,张三与李四签订了一份《婚内协议》,其中包含了男方在离婚时无条件放弃抚养权的条款。协议签订不久,双方因家庭矛盾再次升级,最终导致女方搬离家庭,分居生活。双方矛盾和冲突在2022年12月初达到了顶点,李四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将一纸离婚诉状递至法院,并要求依据《婚内协议》主张两个孩子均由自己抚养,而张三此时却反悔,声称协议是为了挽回婚姻,在被李四逼迫的情况下签订的,要求重新分配抚养权。

 

案件焦点


夫妻双方在婚内协议中关于一方无条件放弃抚养权的约定,是否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其法律效力如何?


律师分析


一、抚养权归属约定的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也可以在协议中约定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在本案中,若男方无证据证明《婚内协议》是在被逼迫或有其他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该《婚内协议》就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具体明确的内容应认定为有效。

 

但是父母对子女抚养照顾是父母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离婚后由谁抚养子女指的是直接抚养,并非意味着孩子不随自己生活就失去抚养权。

 

该协议中关于男方无条件放弃抚养权的约定,实质上是剥夺了其作为父亲对子女的法定抚养权利,同时也剥夺了子女享有父爱的权利。因此,该部分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应认定为无效。

 

因此,夫妻一方不得以协议形式约定离婚时自愿放弃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

 

二、抚养权归属的判定原则

 

抚养权的归属应当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子女的年龄和健康状况: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除非母亲因身体情况或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

 

2、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

父母的身体状况、经济条件、生活环境、工作特点、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短等都会成为法官考虑是否适合直接抚养子女的因素。比如男方长期出差在外,子女长期由女方抚养,则法院在判决时会倾向于将子女抚养权判归长期抚养子女一方。

另外未成年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未成年子女的意愿:

未成年子女若已满8周岁,法院可能会征询子女的意愿,一般情况下,法院会优先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4、父母的行为对子女的影响:

如一方有赌博、吸毒、家暴、酗酒等恶习的,法院一般不会判决子女归其抚养。

 

5、轮流抚养: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会支持。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

 

本案中,有两个未成年人抚养权的归属,在该《婚内协议》中关于抚养权的约定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让双方先协商确定子女直接抚养的归属,协商不成时,如果子女未满两周岁的,原则上归母亲抚养;如果两个子女均已满两周岁的,法院一般会判决父母每人抚养一个子女,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等综合考虑的选择。

 

法条链接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七条

 

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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