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有什么区别?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相同点是均存在控制公司的事实,但最核心区别在于:两者的控制机制不同。
控股股东的控制机制就是控股权。
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机制多样,如间接投资、一致行动人协议、人事控制协议、独家供应商协议等,但是肯定不包括控股权。
换言之,实际控制人不排斥股东身份,但是排斥控股股东身份。
一、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是指在公司股权结构中,持有股份比例足够大,从而能够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的股东。
成为控股股东的方式:
绝对控股:持有公司50%以上的股权。这是最典型、最无争议的控股形式。
请注意,虽然持有公司50%以上股权的股东被称为绝对控股股东,但是持股51%及以上和持股67%及以上的股权还是有很大的区别:
1、51% 及以上(过半数控制权)
拥有51%的股份,意味着在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上进行普通决议时(如选举董事、审议批准年度报告、一般性的投资计划等),可以凭借一己之力让议案通过或否决。
2、67% 及以上(三分之二以上绝对控制权)
除了拥有51%的所有权力外,还能独立决定公司的所有特别决议事项。特别决议事项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
拥有67%及以上的股权,实际上就等于完全控制了公司,其他小股东无法在合法程序上形成任何阻碍。
相对控股:虽然持股比例未超过50%,但相对于其他股东,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依然最大,并且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例如,在上市公司中,持有20%-30%股份可能就是第一大股东,并能起到实际控制作用)。
二、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然是公司的小股东或者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成为实际控制人的方式(非常关键)
实际控制人通常不直接显名地出现在股东名册上,而是通过以下方式实现控制:
1、投资关系:通过控股的子公司来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形成金字塔式的控制链。
举例:
A先生持有B公司60%的股权(A是B的控股股东),B公司持有上市公司C 30%的股权(B是C的控股股东)。那么,A先生就是上市公司C的实际控制人。
2、协议安排:通过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等方式,将其他股东的表决权集中到自己手中,从而获得控制权。
举例:
某科技公司:创始人张三:持股30%,创始人李四:持股25%,风险投资机构:持股25%,员工持股平台:持股20%。
张三和李四作为公司联合创始人,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中约定,在所有需要股东会表决的决策上,两人必须保持一致的表决意见,如果内部有分歧,则以张三的意见为准。
这样一来,张三和李四的表决权就合并达到55%(30%+25%),超过了50%,从而能够在股东会上决定所有普通事项。他们两人,特别是张三,就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其他安排:如家族关系、代持股份、公司章程的特殊规定等。
举例:
某赵氏集团,赵美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且持股70%,其母亲持股30%,其父赵一是公司的创始人,因年龄或规避某些监管原因,将股权过早地转让给了女儿赵美丽,自己不再担任任何职务。然而:赵美丽对父亲言听计从,公司的所有重大决策(投资、人事任免、贷款)都必须经过赵一的同意。赵一虽然无职无权,但凭借其创始人威望和对资源的掌控,在实质上支配着公司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赵一就是典型的、隐藏在幕后的实际控制人。监管机构在审查时会非常关注这种“实质重于形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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