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章异常”的情形下,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发布日期:2025-11-28
作者:胡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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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章异常”的情形下,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人章异常”通常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代表公司进行法律行为如签订合同时,其签字和公司印章的使用出现了不一致或非正常的情况。
司法实践中,判断合同效力的核心原则是:“看人不看章”,即在判断合同效力时,法定代表人或者得到授权的代理人的行为效力优先于公章的真伪。
在理解这个判断原则之前,我们首先要理解两个重要原则:
1、代表与代理理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公司,其行为在法律上视为公司本身的行为。其他人员在获得授权后,也可以作为代理人代表公司。
2、善意相对人保护:法律倾向于保护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内部存在问题的交易相对方,即“善意相对人”。
常见“人章异常”情形及法律效力分析
情形1:真人假章
法律效力:合同通常有效。
法律分析:如果盖章的人是法定代表人或有授权的人,即使他使用的是“假公章”,只要相对方是善意的,即不知道公章是假的,合同通常对公司发生效力。公司需要先对外承担合同责任,然后再内部追究该法定代表人或有授权员工的责任。
情形2:有章无人
法律效力:合同通常有效。
法律分析:公章是公司意志的体现。只要盖章是真实的,且相对方是善意的,即使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同也一般被认定为有效。如果盖章的人得到了公司的授权,其行为也约束公司。
情形3:有人无章
法律效力:合同通常有效。
法律分析:在只有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但没有加盖公司公章情况下。因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本身就能代表公司意志,除非公司章程或合同明确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否则仅有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合同依然成立并生效。相对方有理由相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有代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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