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合同和合伙企业有什么区别?
发布日期:2026-01-05
作者:胡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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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合同和合伙企业有什么区别?
合伙,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为了共同的经济目的,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一种合作方式。它不仅是一种商业形式,更是一种建立在高度信任基础上的契约关系。
实践中,合伙有合伙合同与合伙企业之分。合伙合同与合伙企业是紧密相关但法律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合伙合同:是依照《民法典》成立的合伙协议,是一种合同行为。
合伙企业:是依照《合伙企业法》设立的合伙企业,是一种合伙组织。
简单来说,合伙合同是“约定”,而合伙企业是“组织”。
两者核心区别是:
民事合伙中的合伙人须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且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先以合伙财产清偿的强制性顺序。
合伙企业债务应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清偿,合伙债权人直接请求合伙人以个人财产清偿的,合伙人有权据此行使抗辩权。另外,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仅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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